1919藝文中心場地使用規範說明

租借時間:

1. 場地租借洽詢時間:上午10點~下午20點 ,場勘前請先電洽預約。

2. 租賃使用時間:週一至週日上午10點至晚間 21 點30分。晚間最遲需於22點完成場復離場 (最早承租時間為上午8點起,最晚至晚間22點。)

3. 店內並無提供協助場地佈置及場地恢復之服務,請各租賃單位或團體填寫租賃時間時多加留意。

4. 租地租借價位: 平日價位_週日至周四,例假日價位_週五和周六。

租借範圍:

1.各辦公室/倉庫/機房/346外區/宴會廚房外區/台酒香榭大道/室或未因租賃所需之租借範圍,租借單位請勿進入,並請勿在此區擺放物品。

2.租借範圍人數上限為347廳400人,348廳550人為空間容留人數之舒適與安全考量,務請租借單位或團體注意。

場地預約及取消:

3.租賃接洽可由電話、傳真、e-mail或親至1919藝文中心訂席接待處預約申請,1919藝文中心收到申請後,會由場地租賃管理人聯繫申請人並做價金及細節確認.,經1919藝文中心確定後始進行正式報價簽約程序並請承租廠商提供以下3項文件

    (1) 場地規劃佈置圖 (包含硬體及設備規畫、規格參考、示意圖/等。)

    (2) 活動流程表 (包含進場佈置時間、活動時間安排及撤場安排等。)

    (3) 視覺陳列示意 (包含主視覺圖及各式陳列品樣式等。)

4.場地預約完成後,若申請單位有時間上之異動,請於租借時間起始 72 小時前告知需延期時間或取消.並提前一周在使用場地當日提交相關活動流程與場佈圖.1919藝文中心有權責現場拍照保留相關場地布置照片存檔。

5.如活動日期遭遇颱風來臨,依行政院人事局公佈之停班停課標準決定是否照常營業,租借單位可選擇取消或擇期舉行。

6.1919藝文中心場地租借電力使用限制,若超過此電力限制,請承租廠商自備發電機或1919藝文中心提供大電每天/6000元。 *全區各廳使用不得超出30安培。

7. 1919藝文中心場地各廳前門車道區不提供陳列擺放

場地租借注意事項:

1.租借單位或團體應盡善良使用人之責任。若導致意外事故或活動場地物品設備/古蹟毀損之人為損毀破壞,租借單位或團體應負起一切損害賠償之責任。

2.如有下列情事者,1919藝文中心可逕行停止借用場地。

一.如需戶外搭棚與使用外區相關建築體需提前一周申請與給予1919藝文中心相關布置圖與效果圖。

二.所舉行活動有違政府相關法令與古蹟文資法、或危害公共安全者。

三.場地使用與申請內容不符或轉借他人使用者。

四.使用期間損害設施或超過租借時段而未申請續用者。

五.如自行攜帶食物或外燴餐飲,須簽立責任食安切結書.本店恕不提供餐具,若有需要,尚請租借單位自行準備,另無論代為處理垃圾與否,皆酌收清潔費$5000元。

可協助代辦餐點/外叫便當,費用另計。

六.1919藝文中心全廳室內禁止吸菸.請至場區指定吸菸區吸菸.如發現是場地客人與工作人員亂丟菸蒂需加收戶外清潔費$3000元。

七.如活動日期遭遇颱風來臨,依行政院人事局公佈之停班停課標準決定是否照常營業,租借單位可選擇取消或擇期舉行。

八. 古蹟範圍禁止明火與煙霧、彩粉、拉炮、等煙火特效,客戶廠商汽車請停放於廳前廣場停車場及指定停車區域。